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虽然司法体系我没学习很深,但大概有个判断,应该不会有大差错,权当抛砖引玉。
简单版本,行政系统是一言堂,最高法是九龙治水(谁瞎想我举报谁!)。
稍微复杂的版本:
能问出这个问题,大概来说起码知道了美国的中央权力(注意分别力和利)分布,即三权分立。但还没深入到另一个唯度,两党对峙,以及这些机构做决策的程序。
美国最高法的大法官确实是高度独立于行政系统的,但作为一个靠投票做抉择的机构,跑不出两党,或说左右两派的争端。换句话说,最高法影响时政的权力动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左右两派法官的数量,而不是法官个人。当然个人也有影响,但遇到landmark案件,体现的主要还是尊中央/尊地方,尊政府干涉/尊民间自治的意识形态问题。
你刺了个最高法法官,譬如说是左派,总统是右派,那总统再捏着鼻子补个左派就行了啊……什么你要补个右派?那你这个问题性质就严重了……
至于为啥总统爱倒霉?美国历史上最强势的最高法首席大法官,除了开山祖师爷马歇尔强势争权,算是个人物,其他的至多是“留下了强烈的个人印记”。美国总统就不同了,美国总统作为行政系统的唯一首脑和最高决策者,系统内其他她所有人对其都只有责任和义务,没有权力。那么总统,如果遇到强势有想法的,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力强推一些注定损害很多利益集团(广义的利益,包括意识形态等)的政令。而由于这些政令就是靠这些总统来协调、推行,那么刺掉总统,这些政令自然胎死腹中。
譬如特朗普当政以来,民间多有左派义士摩拳擦掌,不知何时可过易水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