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灰婴综合征也称灰色综合征,是指大剂量使用氯霉素所致血药浓度异常增高所引起的人体重要器官微循环衰竭综合征,临床过程凶险,死亡率极高,由于多易发生在新生儿及早产儿,所以临床称其为灰婴综合征。
妇女在妊娠期,尤其是妊娠末期和临产前24小时内或出生后48小时使用氯霉素,可致出生的新生儿出现呕吐、腹胀、呼吸急促或不规则、肤色发灰或苍白、发绀、体温降低、软弱无力等症状,甚至造成死亡。妊娠期使用氯霉素,可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
在正常情况下,氯霉素与葡萄糖醛酸结合成为无活力的代谢物从肾脏排出。但是,胎儿因肝脏内某些酶系统发育不完全,使氯霉素与葡萄糖醛酸结合能力较差。因此,氯霉素便在胎儿体内蓄积,进而影响新生儿心血管功能,导致出现上述"灰婴综合征"症状。所以,妊娠期妇女应尽量避免使用氯霉素。
去甲万古霉素(万迅)、万古霉素(稳可信)、两性霉素B、利福平等用后可致过敏反应,可出现由组胺引起的非免疫性与剂量相关反应,其表现较为特殊,如心搏骤停、药物热、皮疹、荨麻疹、瘙痒,同时在颈部、背部、上身和上肢的皮肤出现潮红,或上身、背部、臂部等处发红或有针刺感(全身发红);同时突击性大量注射不当,可致严重低血压。
所以,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不宜肌内注射或直接静脉注射,且静脉滴注速率不宜过快,每1g至少加入200ml液体,静脉滴注时间控制在2小时以上;两性霉素B的滴注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以上。一旦发生红人综合征,应及时给予抗过敏药、糖皮质激素静脉滴注。
引起阿-斯综合征的药品如下。
(1)抗心力衰竭药 洋地黄、地高辛、甲地高辛。
(2)抗心律失常药 奎尼丁、维拉帕米。
(3)拟肾上腺素药 肾上腺素和异丙肾上腺素具有显著的血管收缩作用,可提高缓慢心律,导致心悸、面色苍白、心律失常和心室颤动,尤其对心动过缓、完全房室传导阻滞者有发生阿-斯综合征的可能。
(4)抗寄生虫药 应用抗血吸虫药酒石酸锑钾、葡萄糖酸锑钠后个别患者可出现阿-斯综合征、心室颤动、心电图T波压低、Q-T间期延长、传导阻滞或早搏,严重者甚至死亡。抗疟疾药磷酸氯喹可抑制窦房结,导致心律失常,严重时引起阿-斯综合征。
(5)抗菌药物 静脉滴注小檗碱(黄连素)时,可引起血管扩张,血压下降,心脏抑制,发生阿-斯综合征。
能阻断5-HT受体或增强5-HT功能的药品如下。
(1)抗过敏药 赛庚啶。
(2)抗偏头痛药 舒马曲坦、那拉曲坦、利扎曲普坦、佐米曲普坦、阿莫曲普坦、依来曲普坦。
(3)单胺氧化酶抑制药 司来吉兰、帕吉林、苯乙肼、异唑肼、反苯环丙胺、吗氯贝胺。
(4)减重药 芬氟拉明、苯丙胺。
当曲普坦类抗偏头痛药、单胺氧化酶抑制药、芬氟拉明、苯丙胺等与5-HT特异性再摄取抑制药(SSRI)联合应用时,应警惕引发5-HT综合征。应注意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后14天才可应用,反之亦然。上述药品与其他可增强5-HT能神经功能的药物,氯米帕明、阿米替林、丙咪嗪、芬氟拉明、苯丙胺联合应用可致5-HT综合征。与乙醇合用可增加精神和运动技能损害的危险性。
短期大量应用糖皮质激素(可的松、地塞米松、泼尼松、泼尼松龙、甲泼尼龙、倍他米松、地塞米松棕榈酸酯、曲安西龙、曲安奈德)治疗疾病时,突然停药后24~48小时会出现情绪低沉、发热、呕吐、全身乏力、肌肉和骨关节疼痛等症状的激素停用综合征。
血浆中泌乳素水平过高,则称为高泌乳素血症,泌乳素参考值为3.4~24.1ng/ml。可引起高泌乳素血症的药物如下。
(1)中枢镇静和镇痛药 地西泮、氯硝西泮、吗啡等,可使下丘脑儿茶酚胺的含量降低,从而减少下丘脑产生的泌乳素释放因子的活性。
(2)抗高血压药 甲基多巴、利血平等可抑制泌乳素抑制因子的释放。
(3)抗抑郁药 氟西汀、帕罗西汀、氟伏沙明、舍曲林、曲唑酮、丁螺环酮、坦度螺酮、丙咪嗪、阿米替林、多塞平、氯米帕明、吗氯贝胺、阿莫沙平等,大剂量时可升高催乳素、生长激素浓度。
(4)抗精神病药 氯丙嗪、奋乃静、哌泊噻嗪、三氟拉嗪、硫利达嗪、氯普噻吨、阿立哌唑、硫必利、舒托必利、奈莫必利、氨磺必利、利培酮、齐拉西酮等,可使催乳素水平增高,引起女性泌乳、乳房充血、闭经和男性乳腺发育等反应。
(5)促胃肠动力药 多潘立酮、甲氧氯普胺(灭吐灵)、伊托必利可刺激垂体泌乳素的过度分泌。
(6)H₂受体拮抗药 西咪替丁、法莫替丁、雷尼替丁有轻度抗雄激素作用,引起高泌乳素血症和女性泌乳。
以上内容来自药师咨询常见问题解答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