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7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颁布《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文件,电子商务师[1]正式从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取消了,只是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职业和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评价,而是由职业资格评价改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也就是说,证书并没有被取消,只是发证单位由原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变成了人社审批的第三方机构,简称:人社第三方(学校/协会/头部企业)。人社第三方证书人社认可,OSTA官网可查,全国通用,终身有效。至于原来人社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其权威性不因证书发放单位的更改而失效。
2022年7月12日,《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颁布电子商务师等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3号)公布。
现在,只要是人社第三方评价机构根据新国标报考条件组织评价考试,合格颁发的证书,都是有效的,权威的, 含金量相同。[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