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海事业编岗位招聘要求“独立抓捕野牦牛”事件

2020年青海事业编岗位招聘要求“独立抓捕野牦牛”事件

2020年青海事业编岗位招聘要求“独立抓捕野牦牛”事件是2020年青海省牦牛繁育推广服务中心(原青海省大通种牛场)在招聘繁育技术工人时,因岗位职责包含“熟悉并能独立完成野牦牛抓捕”等要求引发公众讨论的社会事件。该岗位隶属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职责涉及牦牛人工授精、血样采集等技术工作,要求应聘者具有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家畜繁殖员资格及5年以上相关经历 。

2026年2月,有网友发布该招聘信息截图,质疑“独立抓捕野牦牛”的可行性。经核实,该信息实为2020年招聘内容,所述“野牦牛”实为种牛场用于科研培育的野生牦牛品种,通过该品种培育出的"大通牦牛"为重要科研成果。青海省人社厅表示近年未招聘类似岗位,青海省牦牛繁育推广服务中心亦确认该岗位已停止招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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